省考参公停止招考(省考中参公岗位会一直存在吗)

一、省考参公人员的出路是什么

参公工作人员还可以考虑遴选之路,过去由于对于公务员的定义和管理不够清晰,部分地方在设置遴选条件时,并不考虑参公工作人员,但是当前随着公务员管理更加规范,已经打破界限,参公工作人员有了更多的上升成长通道。

在待遇方面,无论是参公还是公务员待遇情况都是一样的,主要跟单位情况和地区工资水平相关。

在职位晋升方面,参公工作人员可以各单位内进行双向交流调动,不像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受到局限,事业编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虽然可以调任公务员,但非常不容易。

基本特征:

1、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

2、参公人员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本身不是“公务员”身份(广东,浙江,山东等除外)。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全是参公人员。

必须是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人事部门批准的人员,才是参公人员。

那些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不是参公人员,他们依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工勤人员。

二、省考参公人员的出路

省考参公人员的出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升迁:参公人员可以通过优秀的表现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向上级单位申请升迁,提高职级和薪资待遇。

转岗:参公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申请内部转岗,转入其他岗位或行业,开拓自己的事业发展空间。

考取高级职称:参公人员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获得高级职称,提高自身的职业竞争力。

创业:参公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和经验,考虑自主创业,开拓新的事业发展道路。

总之,参公人员的出路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努力和能力,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开拓新的发展领域,才能实现事业的持续发展。

三、省考为什么那么多参公

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不管是国考还是各省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省考,虽然名义上都叫做公务员考试。但是,在中央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中,都在同时招考两类人员,一类是公务员,另一类是参公人员。就2021陕西省考岗位表来看,参公单位的单位层级62.47%在县直,34.83%为市直单位,2.7%在省直。无一岗为乡镇,街道层级。对于想在城市发展的同学们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参公单位,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公人员呢,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之所以省考那么多参公单位,是由于我们国家对公务员编制数额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一些事业单位从事的工作又和公务员一样,却没有那么多公务员编制名额,于是参公单位就诞生了。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介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过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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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单位整体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但编制上不属于公务员的行政编,属于事业编制。但是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但不管怎样,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彼此之间不管是身份还是待遇方面都没有太大的差别。不管你考上了公务员,还是考上了参公单位,都是让人羡慕的金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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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为什么那么多参公

四、请问参公事业单位以后还能在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么

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可以参加国考和省考的。每年都有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公务员,特别是教师,利用教师职业的优势,考上公务员的老师有很多。在报考公务员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属于基层单位工作经历,这对于考公务员是有一点优势的。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学历,年龄,专业等方面符合报考公务员条件都可以报考,考上后单位会帮办理离职手续的,工龄也会衔接上去。

五、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不能参加国考,能参加省考吗

您好:

目前,各省(市、地区)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则并不统一,比如根据2019年各地公务员招考公告,北京、天津、云南、广东等地明确禁止在职公务员参加公务员考试;而上海、福建等地尚未全面禁止,满足一定服务年限依然能报考,如福建省限定“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报考。

届时请咨询招录部门~

六、刚刚省考考上了参公,还能再报考公务员考试吗

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没有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限制的话,你试用期满后就可以考,随便说一句既然是参公了,你的待遇也公务员一样,高于事业编,所以你就没有必要再考事业编;如果公务员有更好的单位你尽可以去考考试试看。

如果年限够了,还可以参加遴选考试和公选干考试,考入公务员编制。

除了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目前的在职公务员再次报考公务员,根据工作年限,大致可分下列三种情况:

1、未满一年试用期者,不允许再次报考;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文件,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指试用期一年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2、五年服务期满者,则报考无限制;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中的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那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满五年

最低服务年限,那选择辞职或者另谋出路则没有限制,当然也不限制去再次报考公务员了。

3、已满一年试用期,未满五年服务期者能否再次报考公务员,各地在实际招考中,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

如果不是参公管理人员,地方不限制(少数州市限制事业单位单位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都可以报考,资格复审的时候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即可。

如果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公务员考试

七、省考中参公岗位会一直存在吗

这种中心的参公,不如执法类稳定,未来参公肯定会取消,毫无疑问,只是在人员安置上存在不同做法,转为公务员的少之又少,老人老办法可能是大概率,但也不稳妥,毕竟晋升通道被锁死了,而且这只是暂时性的安置办法,将来新领导上台,政策怎么变也说不准。第三种一刀切变为事业单位,这在辽宁内蒙已经实行了,国家也没有出手纠正,说明还是得到上峰的准许的,这是最差的了。

个人觉得都是在体制内,也不是低人一等,如果觉得屈才的话要早做准备。

发布于 2022-01-17著作权归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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