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招考对象要求_公务员考试对象要求

公务员报考招录对象怎么填?

按照招聘部门的要求添就行了

公务员定向招录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面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位:考录对象: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且任职满三年以上(计算到 2020 年 7 月);

面向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考录对象:在抗疫和脱贫一线表现优秀、现任村(社区)主职且任主职满三年以上(计算到 2020 年 7 月)。

村(社区)主职干部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村(社区)干部不超过 40 周岁(197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不需缴费。

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