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考公招考公告(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一、2012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重庆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方案》,对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作出了安排:2012年,我市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2次(上半年重点面向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4月21日组织笔试;下半年面向全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9月组织笔试),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1次(与9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同步进行,公告单独发布),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工作,将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开展,预计也在9月组织笔试。

根据工作安排,上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将于3月中旬左右发布,考生3月下旬在网上报名,4月21日笔试,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6月面试;下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将于8月上中旬左右发布,考生8月中下旬在网上报名,9月笔试,10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11月面试。

有关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范围对象、职位及其资格条件及考录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以3月中旬左右和8月上中旬左右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在公告没有发布前,考生可登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查看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和报名程序要求。

此外,《实施方案》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对报考年龄作出了新规定:(一)区县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其他机关招考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29号)规定,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标准到40周岁以内,任何招录机关不得随意缩小公务员报考年龄范围。(四)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工作,方便考生报考,《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将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公告通知”栏,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至3月2日。有修改意见者,请将填写好的附件2及依据说明的电子件发至cqgwyjklc@163.com邮箱。

二、重庆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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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0年毕业生;

(三)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公安局警令部、刑侦总队以外其他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除本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另外还有不同的岗位还有党员,专业,工作经验等不同的要求。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名师团公考

三、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需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 3月24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法医及狱医以外的其他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底。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

扩展资料:

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时间为4月20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还要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1日。具体安排为:

4月20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4月21日

上午 9:00-11:0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为测查从事乡镇级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精准科学性,本次针对各区县乡镇级职位进行申论单独测试(在附件1中申论考试类型标注为“申论2”)。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于5月21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同时,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按照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5月23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9年度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9年度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

(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环节。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5月24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由招录机关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即有体能测评比例要求的职位。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环节。

四、专业科目考试

市政府外办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26日,市审计局所属财政财务审计、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30日。

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但市政府外办所属职位须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录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的次日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6月1-2日。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低于1︰2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其中,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岗(法医)职位,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职位和狱医职位,当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政府外办、市审计局所属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考生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其余职位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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