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公考招考简章,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2024-08-29 17:35:00 0 0 一、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有哪些2023年江苏省考最新要求和天翔董一起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4.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二、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第一部分单位简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承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依法受理、审批专利申请,审理复审、撤销和无效宣告请求以及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行政管理职能。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现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审查业务管理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机械发明审查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化学发明审查部、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实用新型审查部、外观设计审查部、专利文献部、自动化部等16个内设机构。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现有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和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科学城两个办公区,专利审查人员主要在科学城办公。第二部分薪酬和待遇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报考者一旦被录用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辞去公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按程序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员应当履行相应义务、享有相关权利,按程序、标准、条件晋升职务职级,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第三部分注意事项八、报名之前,请各位报考者务必登录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学习了解有关报考政策。九、选择报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请务必从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下载《招考简章》,认真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用人司局、机构性质、招考职位、职位简介、招考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备注等信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所列出的专业名称,参照了教育部2022年版《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期间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在《报名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栏目内,其他报考者应填写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目内;资格审查时将依据报考者所学专业名称、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主要专业课程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十一、报名信息填写要求(一)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要填写到区县。例如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二)学习经历从系统要求的最低学习经历(小学)填起,填至最高学历,每段经历先填起止时间,后填学习所在院校、学院及专业,相关信息需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例如:2008.09-2011.06,××省××市××中学学生2011.09-2014.06,××大学××学院××专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学士。如有留学经历,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获得学历学位情况,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证书号码。(三)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的,请注明每段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例如:2014.09-2017.10,××省××市××研究院,××部门研究人员等。无工作经历的,请如实填写起止时间并注明待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在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注明所属编制性质和人员身份类型。(四)奖惩情况请注明获得奖惩名称、奖惩年月、授予单位等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五)家庭成员信息主要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待业、无业、务农、个体经营等情况请填写详细家庭住址)等信息。已退休的、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因公务员录用及任职回避有关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完整、如实填写上述有关信息。十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8:00,因报考人数众多,为了避免资格审查不通过后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请报考者尽早报名,充分预留时间。十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业能力测试在面试阶段组织,测试内容请阅读《招考简章》,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后续面试公告。十四、进入面试名单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体检和录用资格,将视情记入诚信档案,请慎重考虑,理性报考。十五、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考录专用咨询电话为:010-62086111,传真机号码为:010-62083898,考录工作专用邮箱为:zhaopin@cnipa.gov.cn。电话接听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每天8:00至18:00。电话无法接通时,也可通过邮件咨询相关问题,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我局将通过上述方式,及时解答反馈报考者有关问题。十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务员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与第三方机构就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开展任何合作。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诚挚欢迎广大优秀人才报考。第四部分公务员报考相关政策(本部分内容摘录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更多内容请登录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查询)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2.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答: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3.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4.《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答:对于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5.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6.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答: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7.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答:报考者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2年11月3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8.《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9.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10.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1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答: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考录专题网站查询。12.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答: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13.什么时间进行面试?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3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14.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答: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公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公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公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三、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2年12月4日下午 14:00—17:00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下午 14:00—16:00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跨省流动、利于顺利参考,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将考点选择为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公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公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公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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