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考公招考公告 保定徐水区2022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保定市徐水区招聘信息网)

一、保定徐水区2022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保定市徐水区招聘信息网)

保定市徐水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充实社区工作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7人。按照“区聘城区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将分配到城区办,由城区办分配到社区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仅限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户籍报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应届毕业生原籍在徐水区且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

4.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读考生需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

5.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6.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方法、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

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公告流程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需根据报名网站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户口本原件照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照片。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8日17:00。

3.注意事项:一是报名费用,考生报名成功后需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200元,由第三方招考公司网上代为收取,用于此次招聘考试工作经费,考务费缴纳截止到4月29日12:00。二是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件: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笔试时间第一时间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开放打印笔试准考证入口,考生应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件。

2、笔试科目及题型: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笔试准考证》和考前14天内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徐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网站下载后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应届毕业生需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升学迁出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及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经证件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面试

1.面试入闱资格: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相关事项在招考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考网站,防止错过重要信息,并及时登录打印面试准考证件。

3.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在候考室就坐。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打分参照体操打分法。

4.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的,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有公益岗、见习岗工作经历的,学历较高的,专业对口的。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相关要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

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城区办主要位置张贴公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如发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聘用和薪酬标准

由城区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徐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只限在城区办的社区服务岗位工作,调离该社区服务岗位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五、其他相关事宜

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对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等内容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区卫健局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857678

政策咨询电话:0312-8901556

徐水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二、2014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2014年度补充公务员的需要,决定为省市县乡四级党政机关联合招考录用3236名公务员,其中:省直机关(含直属系统)1208名;设区市机关463名;县(市、区、省直管的定州和辛集)机关661名,乡镇机关904名。现将本次招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录的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4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4年3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所在地的职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5日至1996年3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1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11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3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10、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公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5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4年3月5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1、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1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参加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组织的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局会同公安局具体负责。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设区市指定的地点集合(体能测评地点附后)参加体能测评,时间为2014年3月9日(上午集合时间为9:00,下午集合时间为14:00),体能测评合格的,再进行网上报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特别提醒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要注意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进行体能测评后,方可报考。

1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5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5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除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别提示:单侧*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

14、各级机关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服务满2年以上的(截止到2014年3月5日),可报考符合招录条件的上级机关。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三、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本市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有关信息。在招考录用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本次招录工作使用的网址分别为: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河北党建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河北省公务员局网()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唐山市人才网()

廊坊人才网()

保定市人才市场网()

沧州人才网()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邢台市公务员信息网()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定州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四级联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考选调生的,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3月5日9:00至3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和定州、辛集市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名咨询。报名咨询电话附后。由于报名和咨询人数多,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请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便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省直机关(含省直属系统)和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5月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4、证件审核。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考生须根据以下时间安排,在所报考职位面试首日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招录任务较重的批次可能延长面试日期,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月17日至5月19日,省直各部门(除地税局系统、司法厅所属各监狱外)和定州市、辛集市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面试。

5月24日至5月26日,各设区市及其所属县(市、区)、乡镇考生,在本设区市的市区面试。

5月31日至6月2日,省司法厅所属各监狱考生,在石家庄市区面试。

6月7日至6月9日,省地税系统考生(第一批);6月14日至6月16日,省地税系统(第二批),均在石家庄市区面试。报考省地税系统考生请于6月4日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查知自己的面试批次,并于每批面试首日前3天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考生分组(场)。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场)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场),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场),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场)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场)分配的招录计划。

(五)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公布相关事项

1、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保留2位小数):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场的按面试组场)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职位综合名次、是否进入体检、参加体检要求等。其中,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和定州、辛集市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含县、市、区、乡镇)的考生,在本设区市网站查询。

(六)体检

1、体检的时间。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直属系统)的考生以及报考定州、辛集市的考生,在每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报考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在各设区市网站公布。

2、体检的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依据的文件主要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上文件附后。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与公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素质能力要求和招录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报考省直机关(含直属系统)和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在本部门、本市网站公示(省直部门没有网站的,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示);报考各设区市及其县(市、区)、乡镇的在本设区市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审批录用、通知报到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并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各种关系的转移手续。

录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

2、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体检有关文件

4、体能测评标准

5、报考张家口、保定、衡水、邯郸公安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地点

6、咨询电话一览表

三、2022保定竞秀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2021年保定市社区招聘信息)

为更好的加强和改进保定市竞秀区城市社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保定市竞秀区公开招聘78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此次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招聘的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组织。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8人。按照“区聘街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将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社区,由各乡镇、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及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社区工作者A

39人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女性

社区工作者B

39人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男性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能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残疾、无烟疤、刀痕等明显外伤;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等问题。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保定市、区、县户籍。

5、同等条件下,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者优先;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复转军人优先;党员优先。

优先事项设置一定分值的加分项,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中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如下表:

加分项

分值

1

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

3

社会工作师

2

助理社会工作师

1

2

有社区工作经验

1年以上

1

3

复转军人

有退伍证或优待证

3

4

党员

党员证明材料

2

备注:同一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同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参与、蛊惑群众上访或本人无理上访的;

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管理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7、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招聘流程及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自2022年12月28日起通过优考务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网站:优考务考试网。报名流程: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后台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关闭。

2、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3日。

3、报名期限:2022年12月28日9:00至2023年1月3日17:30。

4、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7:30。在线缴纳考务费200元。

5、准考证打印:在优考务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打印纸质版,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优考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6、报名时需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扫描件证明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学历毕业证书;

学信网下载的6个月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

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备优先条件的,需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是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有社区工作经验的需上传该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明确从事岗位及从事工作时间等。

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2023年1月5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竞秀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注意: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对应格式原件的扫描件。

7、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本次招考实行自律机制,报考者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中要求,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即视为遵守考生诚信承诺,并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提交。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并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9、报名咨询电话:0312-5938261

0312-593827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费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并阅卷,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社会管理服务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时,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报名网站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为准。

资格复审

1、按照招考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前,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提报资料: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及所有报名上传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竞秀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4、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优考务发布的公告为准。

5、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

1、面试按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安排考官进行。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报名网站。

4、面试时,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前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的,专业对口的。同等条件下,本市户口、长期在市区居住人员优先。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优考务公众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第三方组织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优先顺序同体检优先顺序。

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优考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取消招聘资格者,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任职、待遇和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竞秀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薪酬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公众号的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等事宜,责任自负。

七、声明

本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只在网上收取考务费200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收费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

举报监督电话:0312-791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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