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考 参公招考 2024-09-29 19:36:16 0 0 江苏省考和国考可以一起准备吗? 可以同时准备江苏省考和国考。根据搜索结果,国考和江苏省考的考试科目以及模块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有资料分析里的平均年份的计算可能有所不同1。因此,你可以侧重于基础知识的准备,然后再分别针对国考和省考进行复习2。 需要注意的是,国考和省考在招录单位、招考对象、户籍和专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国考属于中央考录序列,招录单位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而省考属于地方考录序列,招录单位包括各省市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在户籍和专业要求上,国考通常对户籍限制不严格,而省考对户籍要求较严格,专业要求也更加宽泛3。 此外,国考的报名一般在前一年10月中旬,考试在11月底,而省考的考试时间则根据各省份的安排而定,有的省份可能会组织两次考试3。因此,在准备考试时,还需要关注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及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吗? 参公源自于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根据这一概念,申请参公的当然只能是事业单位,所以大家必须认识到一个问题,在国家机构编制管理中,参公了人员的编制依然是事业编制。一般情况下参公都是以单位进行申报,单位符合经批准参公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公管理。 接下来,笔者就假定综合执法机构经批准取得了参公地位,各身份人员是否能够参公进行一点分析。 首先,划入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能否参公的问题。原则上人员管理应当符合机构性质,所以,如果划入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的编制是使用的事业编制,并且不是工勤人员的,符合参公的前提条件。 其次,事业单位中使用工勤编制,且没有进行过聘干的人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排除条件,不具备参公资格,不能够参公,即使划入了综合执法机构,大概率效仿原行政机关消化工勤编制的做法,退一减一,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 最后,最复杂,最容易产生分歧的是聘干人员是否能够参公的问题。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多样的原因,目前有一些单位就存在了一批进入单位时使用的是工勤编制,后面进行了岗位聘用管理的群体,就是所谓的聘干。关于聘干是否能参公的问题,不同的群体对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进行了不同的解释,有认为聘干后就不再是工人,自然取得干部身份的,有认为聘干后使用的还是工勤编制,依然是工勤人员的等等不同的解释,但本质的问题,这些都还是民间解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依然缺少着一种有权解释,都是不同群体出于自身利益的不同解读,有点职业主义的意思。 文联是不是公务员? 文联是参公。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 省知识产权局(参公)和省质量监督局哪个好? 我个人认为,知识产权局好。 知识产权局是关于、鼓励和保护人的智力活动的机构,可以使人的能力最大化。是发散的。 质量监督局是规范和限制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是收敛的。 当然,二者都是服务于人的,只是分工不同。只要方向正确,不断努力,前途似锦。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