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复变法)行测复变法 2024-11-26 14:15:03 0 0 先秦选官制度与管理? (一) 先秦时期:世官制(又称世卿制) 原始社会末期的禅让制。在大禹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启后,开始了家天下的局面,选官制度也由此变成了以家世背景为基础的世卿制,又称世卿世禄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子孙世世代代沿袭继承祖辈的官爵、财物。) (1)内容:选官范围限定为贵族,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2)影响:推动了奴隶社会的发展。 (二) 秦朝和汉初时期 1. 军功爵制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实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打破世袭制,鼓舞士气,大大提高了秦国的战斗力。 (1)内容: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商鞅变法,实行二十等爵制。 (2)影响:有利于国家选拔军事人才,满足了国家统一的社会需求。 2. 察举制 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主要特征是由地方官员于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1)内容:官吏察访适合的人才向中央举荐,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 (2)影响:在实行之初,按人口比例举“孝廉”,并加以考试选用,给中小地主阶级及其他社会阶层提供了参政机会。 (三) 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两个明细需要关注。中正是指中正官:通常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九品:根据家世和个人品行定品级。 (1)内容:中央选择德才兼备的官员兼任原籍中正官,查访本州士人,然后依据品行、门第等将士人评列九品,作为中央选官的依据。 (2)影响:推行初期,评判人才综合考虑门第和才能,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后期,看重门第,沦为士族垄断仕途的工具。 (四) 隋、唐、宋、明、清时期:科举制 隋朝:隋文帝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隋炀帝时,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首创武举+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科举地位明显提高。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为防作弊,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等方法。明朝:开始采用八股取士,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只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便是“八股文”。清朝: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1)内容:废除九品中正制,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 (2)影响:有利于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我国有连坐制度吗? 在中国连坐制度早已经废除了。 早在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开始为加强对平民百姓的管理社会就实行了连坐制度。秦朝灭亡以后连坐制度就被取消了 连坐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一部分的违法乱纪现象。很多人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在做事情之前,不得不为自己的孩子去考虑,以免影响孩子的前途。无论怎样,对于国家来言,无论是公务员岗位还是事业编的岗位,对于国家的建设都非常重要,所以,对于严格连坐制度的实行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能从很大程度上保护国家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也可以减少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 连坐制是指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 卫鞅(即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这是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实行的。 卫鞅一派法家认为,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实行连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即使是跖也没有办法为非作恶。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