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机构总监_公考机构总监招聘

上市公司总监收入多少?

最少要有硕士学位,十年或以上的有关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等 年薪在七十到一百万元左右。

不同的企业,年薪不同。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的挂牌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需要符合《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的条件,并获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药企高管职务有哪些?

参考: 医药行业的职位包括,

销售、市场方向:医药代表 高代 主管 地区经理 办事处销售经理 大区经理 销售总监 销售副总; 市场支持 产品专员 产品经理 市场总监; 销售培训师

注册、临床、统计: 注册专员 注册经理; CRA 高级CRA 研究经理; 医学顾问、药物安全、药物管理、QA、统计师、数据管理专员

大学、国家研究所、私人研究所、药检所;实验员 项目主管 室主任

医院、社会药房: 药剂师

药厂生产线、质检科: 技术员 车间主任 技术主管

医药政府机关其他公务员: 药监局 药检所 CDE 药典会 医学会

媒体编辑:

保险公司:核保员

专业技术公务员职级管理办法?

一条 为了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中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专业技术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一般在市地级以上机关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设置。经批准,部分县(市、区、旗)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较多的机关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县级以上机关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特设职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 按照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和建立职级序列的要求,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调整为职级,职级序列分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职务与级别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总监以下职级;

(二)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总监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高级主管以下职级;

(三)部分县(市、区、旗)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较多的机关设置二级高级主管以下职级。

第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定:

(一)中央机关一级、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15%,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5%。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其中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48%。

(三)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3%,其中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45%,其中一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总数的20%。

(四)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2%;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23%,其中一级、二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0%。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一级高级主管以下职级职数,按照本项规定执行。

(五)县(市、区、旗)机关二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15%,其中三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三级、四级高级主管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0%。

第六条 中央和省级机关垂直管理的机构、市地级以上机关的直属单位或者派出机构等,根据机构规格,参照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并核定职数。

第七条 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由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在规定的职位数量和职数比例内,分级统筹核定和使用。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县级以上机关可以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在专业技术类特设职位上担任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其中突破规格、职数限额设置的职级,职数单独管理。

第九条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总监;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总监;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高级主管;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高级主管;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管;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管。

第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与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是: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督办,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一级至四级主管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一级至四级主办,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一级行政执法员(见附件)。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拟晋升职级要求的资格条件,重点考虑其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审批权限等要求,根据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与管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对应关系表

职级层次

综合管理类

公务员职级

专业技术类

公务员职级

行政执法类

公务员职级

一级巡视员

一级总监

——

二级巡视员

二级总监

督办

一级调研员

一级高级主管

一级高级主办

二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主管

二级高级主办

三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主管

三级高级主办

四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主管

四级高级主办

一级主任科员

一级主管

一级主办

二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管

二级主办

三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管

三级主办

四级主任科员

四级主管

四级主办

一级科员

专业技术员

一级行政执法员

二级科员

——

二级行政执法员

公务员技术岗有什么岗位?

       公务员技术岗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为总监、高级主管、主管、专业技术员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也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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